觀察站/政策漏洞 建商搶售惹議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特稿】
2012.03.28 03:04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52.shtml
人間異語:政府變建商打手 偷偷賣掉我家
觀察站/政策漏洞 建商搶售惹議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特稿】
2012.03.28 03:04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52.shtml
人間異語:政府變建商打手 偷偷賣掉我家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日期:2012.02.20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10220173345
桃園縣政府未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水污染防治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在未同意友達光電桃園分公司排放許可證變更放流口至桃園縣其他溪流之前提下,逕予核發友達公司續排霄裡溪之原許可證展延,環保署請桃園縣政府即予更正為合法行政處分,以符法制。
環保署於91年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01次會議審議「宏碁智慧園區開發計畫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其中審查結論三為「承受水體規劃為飲用水水源時,本計畫之放流口應設置於該飲用水水源之下游」,經96年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61次會議審議,會議紀錄說明「本案經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會中表示承受水體已規劃為飲用水源,開發單位應依上開審查結論確實辦理」。開發單位遂送因應對策與環境差異分析至環保署審查,經該署98年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改排至老街溪美都麗橋為較佳方案。環保署表示,桃園縣政府除在核定變更承受水體之前提下,於改排施工所需期間,得核准於該期間續排霄裡溪而展延原許可證外,桃園縣政府並無權逕核無條件展延續排霄裡溪之許可。
廣慈BOT喊卡 再創社區新契機
立報╱呂苡榕 2011-08-24 22:55
http://n.yam.com/lihpao/garden/201108/20110824330155.html
打造公義社會 馬宣示土地改市價徵收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2011.08.25 04:49 am
華映、友達二廠廢水改排案審查進度說明
資料來源:http://www.tyepb.gov.tw/index.php?act=detail&id=36046
提供單位:環保局水保科
提供日期:99年10月25日
華映、友達光電廠向桃園縣政府申請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承受水體)案,縣府環保局兩度召開專家小組會議,因相關業者提供之數據等相關資料不夠完整,縣府環保局將兩案駁回,要求業者提供更詳盡數據資料,再向縣府提出申請。

各位同學、學弟、學妹們:
我是財法五乙的學姊-房晟鈺,在此分享四年級上學期修習「對話式環境法」的心得。(我承認這句是模仿佳琳的XD)不知道大家第一眼看到「對話式環境法」有什麼感想?環境法已經很迷惑了,還來個對話式?那是什麼?問號佈滿腦袋瓜子吧!放心,當初我跟你們完全一樣。再者視線移到授課教師……我想大多數人更是後退三步、吞吞口水,默默地進行電腦畫面跳開的行為。XD
環境呀……似乎是一個很遙遠的名詞(遠目),或許會有種與我何干的想法出現,畢竟自己住在一個算是舒適沒有干擾的地方,也沒聽過地方上為了環境污染或其他環境議題而群起抗議的新聞,自然認為「環境」對我們而言相當遙遠。
情感上的推薦
其實是因為98學年度上學期的「對話式環境法」因為和「法律服務專題」課是同一套課程,透過說明會我才大致上瞭解「環境法」要學些什麼,在我瞭解後,我相當推薦這門課。因此,若是你第一直覺覺得這門課還滿特別、滿稀奇的,就勇敢的選下去吧!不要畏懼!勇敢吧!孩子們!(握拳)推薦原因,請聽(看)我細細說來。(甩袖)

2010年07月更新紀錄
2010.07.09 新增連結-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2010.07.09 新增調查報告統整-官方反應(完稿初版) 璇+鈺
2010.07.08 新增社論-生態補償制救得了白海豚嗎
2010.07.07 新增調查報告統整-(更新)環保團體意見整理
各位學弟妹好:
我是財法五乙的學姊,許佳琳。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四年級上學期選修「環境法」的心得感想。
原本,我也與大家一樣,抱有這門課必是「報告多、作業多」的想法,在選課時猶豫了很久,後來在知道這堂課與「法律服務專題」有關連後,就排除掉所有顧慮,毅然地選修了「環境法」。
經過這堂課的學習,推翻了我過去的觀念。
以前,我認為「環境保護」就是報紙上常見的民眾抗爭、拉白布條,都是一些事後徒勞無功的反對意見,反正政府從來不重視人民的心聲,總是要等到嚴重汙染時才會有所行動,這樣的法律形同虛設般,似乎沒有那麼必要去了解它。
| 發文機關 | 文 別 | 發文日期 |
生態補償制救得了白海豚嗎
【聯合晚報╱社論】 2010.07.05 02:06 pm
最近很多人注意到「白海豚」的話題,環保團體發起民眾捐錢「認股」以買下瀕臨絕種的中華白海豚的洄游廊道,基本目標更是為抗議國光石化開發計畫。這類對生態環境可能產生巨大影響的開發案,環保署最近採取了更積極的對策,將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甚至可能要求開發單位繳交「補償代金」。這個概念有點類似「使用者付費」,關鍵點是:生態破壞了,用錢補償得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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